郑轩 发表于 2016-4-3 20:27:18

【市场公告牌】贩售及宣传须知

本帖最后由 郑轩 于 2016-4-3 20:28 编辑

压力山大……我真不想干这个。
好吧,既然城主说了,我来念念市场公告。
1、本市场内可进行二手物品贩售、新刊宣传、手工贩售、物品求购。
2、二手物品贩售,请写明物品名称、物品状态、交易方式(居委会建议使用淘宝或闲鱼页面交易,使用直接转账方式交易有风险,请谨慎!)、必要的请给予实物图片。
3、新刊宣传请写明刊物名称、涉及配对(当然,不可拆逆剑圣城主)、贩售价格、贩售时间、赠品、字数、封面、插画等等您认为需要告知的刊物情况。
4、手工贩售物品必须经由淘宝店铺。
5、溪山城仅提供交易平台,对一切交易纠纷概不负责。买卖风险请交易双方自行承担。
6、可发布求购贴,请在主题内说明求购物品(同样,不可拆逆剑圣城主)。
7、请写明自己的联系方式,请勿使用站内信作为唯一联系方式。
以上,还有什么等我想到了再补充吧……


页: [1]
查看完整版本: 【市场公告牌】贩售及宣传须知